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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剂起沉疴,非经验丰富大手笔者不可为。什么叫重剂?就是整个方子用药量异于常人,或者某一种药超出常规。有人说用量超出了药典规定,那是违法的。法律也要与时俱进,《刑法》为了适应形势的需要,都修改好几次了呢。《药典》自颁布之后,再也没有修改,已经远远不能适应临床的需要。这就是两会有代表提出修改药典的意义。
药典中有些药物的用量大大限制了临床的效果。比如生石膏,年版《中国药典》规定量是15--60克,而东汉张仲景在《伤寒论》中白虎汤用量为一斤,也就是现在的克,《神农本草经》中说“性微寒,无*”。那么,这个15--60克的药量是怎么定出来的?张锡纯是公认的民国大医,他也酷爱用石膏,动辄几两,屡起沉疴,按照现在的药典他是不是违法了呢?
现代药理试验证明,克没有*性反应。很多医生开方都是十克二十克的开,对某些热病来说显然是不够的,但是,药典不让用啊。
再说麻*,年版药典规定用量为2--10克,而张仲景葛根汤麻*用三两(45克),厚朴麻*汤用四两(60克),大青龙汤用六两(90克),这是他的经验才写在书上流传下来,相比现在大相径庭。所以,如果按照药典的用量,杯水车薪,很多疾病根本不会有效。四川名医余国俊先生认为麻*煮沸40分钟以上,即使用至克,亦不会发汗,何来大汗亡阳之虑,大剂量麻*经久煎之后,其发汗解表之功荡然无存,而通络活血之力分毫无损。(