导读:今天来学习大名鼎鼎的“辛开苦降法”。先学理论知识,明天继续学习具体用法。
苦降辛通法,一名辛开苦降(泄)法,或苦辛通降法,是将苦寒与辛温两种不同性味与功用的药物,相互配伍合用的一种治法。
从八法来说,是温清的合法;从药物性味来说,是寒热药的配伍及苦与辛味药的组合;从方剂来说,主要来源于泻心汤类方,按照“异类相使”的配伍原则,以求达到通降(开泄)的目的。
根据实践体会,苦降辛通法的应用范围甚广,既可用于治疗温病的湿热证,而对杂病中胃痛、痞满、呕吐等病证适用机会尤多。
从病名联系,涉及到消化性溃疡、急慢性胃炎、胃神经官能症、急性胃肠炎、胆囊炎及胆石症、胆道蛔虫或并发感染、胰腺炎、肠伤寒等多种疾病。
概言之,主要是消化系统疾病的一个重要治法。同时,若其他系统病变影响到消化系统,而致胃气通降失常者,亦可遵循辨证施治的原则,采用苦辛合法。
01药义分析苦寒与辛温药合用,其药理功能主要在于通降胃气,具体地说,有如下几点:
一、调整气机升降
苦寒药性主泄降,寒能清泄胃热、郁火,苦味又能泻痞和健胃;辛温药性主宣通,辛能理气开痞健胃,温能宣阳散寒。
苦辛合用,可以清热和胃,顺气降逆,使中焦痞结得开,痛呕能平,气机升降得和。
二、互相制约偏胜
苦寒太过,寒凉冰伏之性每易戕伤脾胃阳气,少佐辛温之品,可制其偏弊;
从另一面来说,苦寒药又能制约辛温燥烈之性,必要时适当合伍,可免助热生火。
三、作为反佐从治
在用大剂热药或寒药治疗寒证或热证而发生格拒情况、患者不能受纳药物时,如能根据“从治”之意反佐少许相反性能的寒药或热药作为引导,则可解决这一矛盾。
例如:火热上冲的呕吐,纯投苦寒而上逆不下者,反佐辛通,每能取效,从药物炮制来看,姜汁炒*连或山栀即有寓辛于苦之意。
常用的苦寒类药有*连、*芩、山栀及大*等,这几味药虽然都有清热泄痞的作用,但区别对比而言:
*连、*芩性燥,栀子、大*性润。芩、连清热燥湿,苦而性滞,寒而气燥,守而不走;山栀清胃降火,散郁除烦,导热下行;大*清热泻火,下滞破结,走而不守。
因此,湿火,口苦粘、苔*腻宜用芩、连;郁火,口干渴、苔薄*、舌质红宜用山栀;有形热结,脘痞腹痛拒按,苔厚当取大*。
一般来说,邪热郁胃所致的痞痛,多属无形热结,应用大*的机会很少,但热结程度较甚,或兼夹有形之邪时,则又需要配合大*以加强泄热散结开痞的作用。
常用的辛温类药有干姜、附子、桂枝、半夏、厚朴、紫苏梗、吴萸等,这些药虽然都有理气开痞的作用,但在与苦寒药配合时,当按其特长分别选择。
如干姜、附子、桂枝温中散寒,以寒热错杂者为宜;半夏化痰和胃,以痰热互结者最合;厚朴燥湿宽中,可治湿热中阻;苏梗理气解郁,适用于胃热气滞;吴萸温中利气,入肝解郁,可治肝胃郁火上逆。
以上列举之两类药,可按其特性分别选用,或同时采用二三种协同增效。
02辨证要点凡病位在中焦心下至脐上脘部,病变脏器重点在胃,而与肝胆及肠密切相关;
发病机理为邪阻中焦,胃气郁滞,通降失常,病理因素以热郁为主,并兼与其他病邪互见,而见寒热错杂、痰热互结、湿热中阻、胃热火郁等各种证候者,俱为苦辛法的适应指征。
临床表现以痞满、脘痛、呕吐等证候为主要特征,或伴泻利,口中干苦、粘腻,舌苔*浊腻或罩灰,或底白罩*、质红,脉弦或兼滑、兼数。
一、痞满
指心下胀闷如塞,气闭不舒,按之濡,或硬满似有抵抗感,是为邪热与寒、痰、湿等互结,中焦痞塞,上下升降失调。
二、脘痛
胃部疼痛,连及胁肋,痛势急迫,拒按,或心中疼热、烦满。是为寒郁热伏,或冒热火郁,胃气失于和降,不通则痛。
三、呕吐
多见呕吐酸苦,甚至食入即出,常有噫气,或见干呕有声,或见恶心泛吐痰涎,每兼吞酸、嘈杂。
是寒格于中,拒热于上,火逆上沖;或肝胆郁火上逆,胃气不降;或痰湿与郁热互结,胃气上逆所致。
必须指出,如无热郁的病理表现,仅单纯由于寒、痰、湿浊、食、虚等所导致的痞、痛、呕,一般均非苦辛通降法的适应症,但在必要时,也可根据互相制约或从治之意,温清合用,寒热并投。
03临证应用未完待续......
注:具体用药请遵医嘱!本文选摘自《周仲瑛临床经验辑要》,周仲瑛著,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出版,年7月。本